- 中文名稱 : Vollziehungsverordnung Betreffend amtlichePrüfung und Stempelung von Gasmessern
- 文物詳細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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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 / 用途:有關煤氣體表的正式檢驗和實施的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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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:瑞士聯邦議會依照內政部的建議,在1909年6月24日執行聯邦法律屬於度量衡規範的第15及16類,並於1912年1月12日起,訂定了瓦斯表、瓦斯檢測操作的相關條例及規定。
瓦斯表檢測局,在第一類規範說明,國家認定的檢測單位是位於瑞士伯恩的聯邦度量衡局及檢測局,負責管理貿易及交通所需瓦斯表,所執行的項目為:
a. 組織、控制與管理所屬檢測局
b. 檢測拿至檢測局進行度量衡檢定的瓦斯表
c. 檢測所有精密瓦斯表 -
類別: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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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者:bueh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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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地(國家):德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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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年代:19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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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來源:捐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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